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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院关于安全生产承诺的公示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有关部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十二个到位”安全生产要求刚性执行、细节落地,广东院按照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中能建股办发QHSE[2021]69号)的要求,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向全社会和全体员工作出安全生产承诺。

现将安全生产承诺书予以公示,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员工监督。

广东院安全生产承诺.pdf    项目安全生产承诺汇总.rar  子公司安全生产承诺汇总.rar